8月14日上午,景德镇市林业局召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修改意见座谈会,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李天明主持会议,局机关相关科室、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参会。
会上,大家从新《森林法》出发,联系工作实际,从森林资源管理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、林地审核审批、造林绿化、林业执法问题和深化“放管服”等方面建言献策,共提出意见20余条。
李天明指出,《森林法实施条例》的修改,是加强林业基础建设的重要工作,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,从实际出发,充分吸收基层林业部门和各方意见和建议,认真做好我市《森林法实施条例》修改意见工作。